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 > 正文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2022-09-02 23:48新闻

简介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Tags:是什么 / 意思 / 指的 / 地役权 / 

大成价值成长090001(2007年11月1日大成价值增长基金净值查询结果 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什么是国内政治环境的本质 双人赛车比赛(xbox360里边有什么可以2个人玩的赛车游戏吗) 职工教育经费包括哪些内容(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有什么不同 百词斩网页版(啥是百词斩) 洛克王国万神殿怎么没(洛克王国万神殿怎么制作封包)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是什么(净收益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电子发票打印(帮别人在移动网上营业厅缴费 浙江省国家电子税务局(浙江单位社保网上缴费流程)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个税的扣除专项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