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 > 正文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监督的四种形态)
2022-09-02 20:47新闻
简介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作用:四种形态涵盖从批评教育到移送司法的广阔地带,需要精准把握好适用“四种形态”的不同条件和工作标准,明确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分类处置。
第一种形态以教育警醒为主。
第二种形态以轻惩戒为主,这两种形态警示作用大于惩治作用,目的是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第三种形态以重惩戒为主,第四种形态是坚决惩处打击,这两种形态侧重严肃查处问责,惩治作用大于警示作用,体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