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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山东省2021年安全员报名时间)
2022-09-04 06:50新闻
简介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照市城管局: 为组织做好2021年度全省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照市城管局:
为组织做好2021年度全省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20日9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仅限济南、青岛、烟台3市之外的其他13市辖区内企业参加,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00—930—1130—1400—1530—17:20
(二)考试方式。使用计算机在线答题,现场给出考试成绩。
(三)考试内容。考题在“2021年度全省建筑和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三种题型;题量和评分标准见题库上的说明。
三、报考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
1.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四、报考提交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个人下载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识别仪录入方式的无需上传);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5kb以上、200kb以下,身份证识别仪录入方式的无需上传)。
(二)专用材料
A、B、C三类人员需要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主要负责人(A类):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最高行政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需提供企业任职证明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B类):一级注册建造师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证书扫描件;因共享平台数据延迟导致自动比对未通过的,需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二级注册建造师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证书扫描件;因共享平台数据延迟导致自动比对未通过的,请联系考试报名系统技术服务单位,联系电话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查询。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需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五、准考证打印
市级主管部门发布本市考试通知后,考生自行选择考试日期和场次,考试系统自动生成考试日期、考点地址、场次、座号及准考证号;考前3天内,由企业负责统一打印发放给本单位考生。
六、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报考企业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证书管理-证书列表中申请生成电子证照,到“爱山东App”查询、亮证和下载。
七、注意事项
1.各报考单位要提前准备材料、尽早网上报名,避免报名截止日期前因网络繁忙,影响报名材料上传。2021年版考试题库在“考试报名系统入口”首页发布,请参考企业组织本公司考生认真学习备考,并监督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本次考试,不收取企业和考生个人任何费用。
2.报考材料采用网上上传方式,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网上核查,核查结果存疑的,可通知报考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对考生承诺证明事项的核查监管,将贯穿考试报名、考试、从业管理全过程,报考人员及所在企业应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取得证书的,予以注销。
3.本次考试报名仅限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内(不包括济南、青岛、烟台3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在职人员。每名报考人员每年限考一次,每次限报1个岗位,不安排补考。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消磁,避免因无法通过身份证信息校验,无法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前14日须每天测试体温、更新健康码,有发烧、乏力、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八、工作要求
1.各有关市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建设从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的考试考务工作,成立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主动向当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备案,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压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
2.本次考试由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培训注册中心)与13个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签订考试工作协议书。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本市考点,于考前10日将考点名称、地址、机房安排等详细情况报省培训注册中心,以避免影响后期准考证打印;必须与考点单位签订考试工作协议,明确考点单位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内容,约定考试考务费用根据考点考生人数从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支付。
联系人:张莹,0531-86195342;贝丽耘,0531-8708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