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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民爆物品十条规定)
2022-09-08 01:03新闻
简介 一、 什么是民爆物品? 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具体来说包括雷管、炸药、导火索、黑火药等。民...
一、 什么是民爆物品?
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具体来说包括雷管、炸药、导火索、黑火药等。民用爆炸物品属于危险物品,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危害特性
民用爆炸物品对火焰、热能、静电、震动、摩擦、撞击等能量较为敏感,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爆炸时产生冲击波、灼热、火焰,同时放出大量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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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和个人能否保存民爆物品?
根据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办公室等场所存放雷管、炸药、导火索、黑火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销售、购买、运输、销售民爆物品有哪些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禁止烟火
五、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
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于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要求的专用库房,且须阴凉、通风、干燥,远离火种和热源,防止阳光直射,炸药类产品不得与起爆类产品同库存放或同车运输。
六、民用爆炸物品的应急处置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火灾、爆炸事故,应迅速撤离,无法撤离时应立即卧倒,同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