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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与公职人员有何区别)
2022-09-12 15:22新闻
简介 谢邀! 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区别在于: 一、公职人员内涵大于工作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大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
谢邀!
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区别在于:
一、公职人员内涵大于工作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大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全部是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公务职人员,不仅包括全部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一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如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城市的市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中从事管理集体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陪审员等。
二、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一)国家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基于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的目的,将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国家监察机关监督、调查的对象。
(二)国家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于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严规制的刑事政策,将国家工作人员聚焦于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确定职务犯罪具体罪名的依据。
三、两个概念内涵不同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制对象不同,国家公职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内涵不完全相同。
(一)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从事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全部是国家公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进一步解释,“从事公务,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出纳人员等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活动,属于从事公务。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
因而,认定从事公务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前提是其具有管理国家事务或者代表国家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职权。
(二)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则不仅包括全部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一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
一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上列五、六项既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但仍然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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