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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情况说明(怎么写发票遗失证明)
2022-09-15 14:32新闻
简介 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
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丢失证明 XX单位或税局 我公司于X年X月X日开出的发票号为XXXXXX;共计XX组,含税金额XXX元人民币,邮寄过程中不慎丢失。 特此证明。
XX公司(公章) 年月日 正常情况下不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