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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条例(投标文件中的单位简介内容存在扩大不实宣传,是否属于实施条例中的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2022-09-10 01:07新闻
简介 参照前四条的表述,弄虚作假行为应具备以下明显特点: 二是确定性而非模糊性 ,所提供的虚假资料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确定性的表达。如具备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员工、...
参照前四条的表述,弄虚作假行为应具备以下明显特点:
二是确定性而非模糊性,所提供的虚假资料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确定性的表达。如具备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员工、证明自己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等。而不是用“权威”“优异”“一流”等模糊概念进行表述。
如果只是在简介中有一些夸张介绍,并非评审点或实质性要求,不应盲目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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