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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内蒙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处理规定)
2022-09-10 19:53新闻
简介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领导干部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