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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方案(人事绩效考核的制度及方案)
2022-09-11 10:21新闻
简介 绩效考核往往与员工的升降,调级调薪有关,其公平公正性最为员工们所关心,人事主管应使其成为一项制度,以下为一绩效考核制度范例,人事主管应该做好绩效考核制度的拟定,宣...
绩效考核往往与员工的升降,调级调薪有关,其公平公正性最为员工们所关心,人事主管应使其成为一项制度,以下为一绩效考核制度范例,人事主管应该做好绩效考核制度的拟定,宣传解释,说明与修订,执行工作。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实用考核、平时考核、年中及年终考核等四个种。
1. 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聘任人员,均试用期三个月。
2. 平时考核。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就其工作效率、操作、态度、学识随时考核;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请假出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内。
3. 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
4. 年终考核。员工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第二条 考核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1. 试用人员。
2. 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面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丹樱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效率、实操、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等三个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列为优等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超过规定日数者。
2. 旷工2日以上者。
3. 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十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